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對梅溪湖國際新城2024年度土地價值評估服務進行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采購項目名稱:梅溪湖國際新城2024年度土地價值評估服務。
2.采購人: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
3.計費標準:
土地評估值基準費率
序號 | 土地評估值 | 基準費率(‰) |
1 | 100萬元及以下 | 5 |
2 |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 | 3 |
3 |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 | 2 |
4 |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 | 1.2 |
5 | 5000萬元以上--1億元 | 0.6 |
6 | 1億元以上 | 0.1 |
備注:
(1)土地評估收費實行分段累進制計算,收費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計;
(2)計費基數:按宗地評估值計費;
(3)涉及證券相關業務或外國、港澳臺地區事務所合作辦理業務的收費,可與委托方協商增加收費;
(4)根據評估目的和委托人要求,先出具預評估報告的,委托人可根據項目大小及工作難度支付20%—30%的預評估費,出具正式評估報告時,再付清剩余評估費;
(5)收費標準可在30%的幅度內上下浮動。但對特困企業、國有企業破產的法定土地評估,收費標準可下浮50%;
(6)其他土地估價業務收費參照此標準辦理。
折扣率:依據業務內容和基準費率計算取費基準價,依下表取費基準價所屬區間及對應折扣率計費。
取費基準價 | 5萬元及以下 | 5--10萬元(含) | 10萬元以上 |
對應折扣率 | 0.6 | 0.5 | 0.4 |
備注:為保證取費的嚴謹性,按照上表進行取費計算時,若本區間計費基準價對應計算出的土地評估費高于上一級區間計費基準價下限值對應的土地評估費,則按上一級區間計費基準價下限值對應的土地評估費計取。
計算公式:土地評估收費=取費基準×折扣率
4.服務內容:根據湖南湘江新區、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關于梅溪湖2024年度出讓劃撥、資產盤活、設計建設及歷史遺留問題部署及計劃,依據自然資源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規范標準要求,以委托方土地掛牌出讓、協議出讓、支付土地成本后劃撥、支付成本后收儲等為目的,受托方針對目標地塊進行土地價值評估,評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法價值、收益法價值、市場法價值、基準價格等,評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限期出具預評估函、出具正式報告并完成備案(紙質版三冊及電子版文件,含技術報告一冊、結果報告兩冊)等甲方要求內容。
5.服務期限:1年,每次委托方出具正式書面委托函且提供土地價值評估所需的必要資料后7個工作日內,受托方出具委托方需求的評估成果。
二、資格條件
1.基本資格條件:
1.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1.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報名單位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1.4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1.5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需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至本項目資格審查時間。
2.特定資格條件:
2.1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估價機構備案文件。
2.2供應商近三年內(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36個月)承擔過一個土地價值評估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報名單位公章。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1.報名階段:采用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日將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資格條件資料PDF文件(蓋公章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419912035@qq.com(電子郵件中需注明項目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逾期遞交的不予受理。
2.抽取原則:
2.1若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5家,隨機抽取5家;征集審查合格供應商≤5家,全部進入下一階段招采。
2.2進入下一階段招采的供應商,若有放棄投標的,少于3家供應商則從其余審查合格的供應商中隨機補抽(僅允許補抽一次)。補抽一次后仍有供應商放棄投標的,則資格審查合格且未放棄投標的供應商全部進入下一階段的招采活動。
2.3若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的,按照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辦法》將其列入湘江集團供應商黑名單。
四、聯系方式:
招標人:梅溪湖投資(長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環湖路1177號湘江集團大廈
聯系人:楊女士
電話:0731-81869014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